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08,304,727 股为基数,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08,304,727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所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66,428,489.12 元。2024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9,617,539.93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642,848.91 元,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818,098,789.46 元 。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387,370,736.46 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
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08,304,727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83,079,614.51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635,019,174.95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4 年度,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3,079,614.51 元人民币。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0 股股票,回购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 183,079,614.51 元人民币,
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3.91%。
4、若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鉴于目前公司发布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归属需增发股票引起的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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