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蕊,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至2023年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助理教授、副教授。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024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吴蕊 7 7 0 0 2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2024年4月24日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报告期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内容
2024年4月24日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6月13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
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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