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18:47:06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ST长方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注册会计师谢家伟、刘国平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谢家伟、刘国平:

经查,你们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在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子公司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相关销售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审批,对相关内部控制的了解程序执行不到位,也未执行相应的穿行测试。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9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康铭盛员工代替个别
个体经销商回函的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 年修订)》第二十八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2010 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规定。谢家伟、刘国平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执业质量。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