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5-021)。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长方”)出具的《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共青城长方提议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共青城长方直接持有公司 26,159,3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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