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ST峡创 公告编号:2025-
030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收到二审(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创新”)为本次诉讼事项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11,466,161.0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公司已按照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最终影响以年度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 民终 1077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有关前期公告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拱墅房产”)、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硖俏星”)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拱墅房产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05 民初 6954 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对外担保涉及重大合同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等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后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
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 民
终 10773 号】,就拱墅房产与海硖俏星、海峡创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3,112 元,由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
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 1,384.55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8.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
的金额合计约 355.7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
的金额合计约 1,028.77 万元。以下仅单独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
案件,相关情况如下:
序 立案时间/收 受理法院/仲 涉案金额
号 到应诉通知 案号 原告/被告/第三人 裁机构 案由 (万元) 进展情况
书的时间
(202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浙江省杭州
浙 0105 份有限公司(原 市拱墅区人 房屋租赁
1 2025 年 5 月 民初 告) 纠纷 355.78 已立案
11949 号 杭州圣禧企业管理 民法院
有限公司(被告)
杭州清泉建设科技
有限公司(原告) 浙江省杭州
(2025)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 建设工程
2 2025 年 5 月 浙 0110 份有限公司(被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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