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林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董事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
林梅,女,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0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梅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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