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诺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2、债券代码:123090
3、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
4、回售价格:100.735 元/张(含息、税)
5、回售条件满足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6、回售申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5 月 28 日
8、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5 月 29 日
9、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10、回售申报期内“三诺转债”暂停转股
11、“三诺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1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735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
的“三诺转债”。截至目前,“三诺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三诺转债”转股
价格 34.61 元/股的 70%,即 24.23 元/股,且“三诺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内,根据《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三诺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三诺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80%(“三诺转债”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的票面利率),t=149 天(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5 年 5 月 19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80%×149/365=0.735 元/张(含息、税)。
由上可得“三诺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735 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三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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