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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9:01:28 股吧网页版
博雅生物: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业务,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现场表决结果为准。

第六条 深交所授权信息公司接受公司委托,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三章 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现场股东会应当在交易日召开。

第十一条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

第十二条 深交所交易系统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一)创业板的投票代码为“35+证券代码的后四位”;

(二)投票简称为“XX 投票”,投票简称由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设置;
(三)创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 369801~369899,网络投票的简称为“XX 优投”。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参加网络投票。

第四章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第十四条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第十五条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第十六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
结果。

第十七条 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一)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二)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三)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五)B 股境外代理人;

(六)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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