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博雅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号)核准,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2,247,662股,发行价格为3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8.6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744,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89,255,998.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4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18]B041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48,211.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558.89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灵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范围为向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五)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及合适的产品,选择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如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安全性高、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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