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百纳千成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兴坊文商旅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兴坊文商旅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西安永兴坊文商旅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沈建鹏先生签署《关于西安永兴坊文商旅策划运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购买沈建鹏先生持有西安永兴坊文商旅策划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坊文商旅”或“目标公司”)60%的股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 过。 具体 内 容详见 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 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西安永兴坊文商旅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业绩承诺情况
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如下:
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需达成的业绩承诺如下表:
承诺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 (目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累计
(单一年度)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税后净利润)
2023 年 不低于 1,5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三年)内合计
2024 年 不低于 2,000 万元 不低于 6,000 万元
2025 年 不低于 2,500 万元
业绩补偿:
业绩考核原则上需每年进行考核及补偿,但如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前两
年(即 2023 年和 2024 年)未完成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2023 年和 2024 年承
诺净利润合计金额为 3,500 万元),但已完成之实际净利润合计金额超过 2,450万元(即 3,500 万元的 70%),则受让方同意,业绩承诺人暂无需对未完成部分向受让方进行业绩补偿;惟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合计实际净利润仍不足 6,000 万时,则业绩承诺人应向受让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合计承诺净利润-合计实际净利润)/合计承诺净利润*9,000 万。
尽管有上条之约定,但如业绩承诺期内任意一年的累计业绩完成率未达到同期承诺净利润的 70%,则未达到的年度结束后,业绩承诺人应按年向受让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各方认可:当年业绩补偿金额=(截止补偿日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9,000 万-已补偿金额(三年合计补偿金额不超过 9,000 万)。惟受让方同意,如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目标公司三年合计实际净利润已完成本协议约定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则此前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人已向受让方支付的现金业绩补偿,受让方同意在符合其内部财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向业绩承诺人进行无息返还。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目标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业绩承诺期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累计
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2023 年 1,544.29 万元 3,318.76 万元
2024 年 1,774.47 万元
表中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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