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表达过的不再展开,以免浪费大家时间。
探讨的所有信息都依据公开信息,我以为豫信的行为传递的信号才是最具指向性的。
一、超聚变突击完成的股改,究竟是什么性质以及基于何种目的的股改?
是基于股东权利确权需要还是奔着IPO目标?如果是后者,那么不但之前豫上信联的代持未解除,反而还新增了超聚智的代持。你能理解这样自始自终悄无声息的股改都改了些什么吗?难道仅仅是改了个股份制的框架结构和组织形式?而豫信在年终总结上用“股权重置”而非股改来定性超聚变的变化,只字不提貌似很重要的股改,这又是为什么呢?
二、刚完成股改几天,突然操作超聚变董事高管大换血,这首先构成了“重大";其次任命毫无企业工作经历且因从政有瑕疵被追责问责的马为一把手,这种“外行领导内行”的变动能否称之为“有利”?马是超聚变急需且不可或缺之关键核心人物吗?显然不是。为什么非得在股改后立即硬塞进来?面对踮起脚尖都难言100%能过的IPO审核,还主动给自己挖坑,决策的目的是什么?马是厅级省管干部,不是豫信能够安排去向之人,谁主导安排空降的不言自明。
2025 年 6 月河南通报的一批党员干部追责问责情况中,马因相关问题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马此次被给予批评教育,源于周口市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及相关配套工程推进滞后的生态环境相关问题。这是 2025 年 6 月河南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开展追责问责后通报的情况之一。这些情况媒体报道的不少,因为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级别很高。
马肯定是很有党政工作能力的,我也无意质疑他任职超的资格。但彼能力与此能力是有本质区别的,毕竟超是一家大体量的高科技企业,专业性极强,用这样一名毫无企业工作经历经验的党政干部出任一家大体量的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而将资深华为人、超聚变创始人且几年来带领企业蓬勃发展的刘挤到第二位,这种变动对超聚变而言能叫“有利变动”?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是一家企业最重要的一个职位,企业所有重大事项他不签字都不能推进,在某种意义上有一票否决权。
为什么IPO要对董事高管团队持续稳定设置2-3年观察过渡期?就是防止此类重大不利变化拖累企业运营,而这些可能的变化不是一、二个季度就能作出结论的。当然,事高管团队重大变动并非一定会导致被否,但不可否认存在较大隐患,而且裁量权在监管审核机构,这对河南方面是极为被动的。
三、中原算力大范围变更营业范围,与超形成较高重合度的同业竞争嫌疑,而且这些行为是发生在超完成股改之后。众所周知,同业竞争是IPO审核中的高压红线,避之犹恐不及,为什么还主动往上撞?豫信此举的目的又是什么?
四、最难理解的其实还有超聚能与Enterprises之间的股份来回转让及股份质押。Enterprises4年前就持有超聚变10%的股份,到去年9月超聚能突然向其转让了7%的超聚变股份,但仅过不到半个月Enterprises又反向超聚能转让了12%的超聚变股份,且超聚能同时又将10.8%+的超聚能股份质押给了Enterprises。通过这种谜一样的操作,现在谁能搞清楚超聚能和Enterprises各自持有多少超聚变股份?这可是事关控股股东、国资及外资,都属于IPO审核中最敏感的因素,短时间内发生的这些来来往往的操作河南方面能解释其合规性吗?这神秘的外资为什么心甘情愿般的被豫信拿捏?双方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关系?经得起穿透核查吗?
尤其是Enterprises向超聚能转让12%助其股比超67%实现对超聚变绝对控股并反向质押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这在IPO审核中肯定会被追溯问询的,属重大隐患。而重组审核中则宽松得多。
五、至于说什么只有IPO才是那些战略入股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我以为最稳妥的上市及退出渠道,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毕竟他们承接的是超聚能分发的红利,是在超聚变已做大做强且明确启动上市运作之时来摘桃子的,未曾承担过超聚变创业可能失败的风险,他们是稳赚不赔及赚多赚少的问题而已,凭什么还想左右上市方式?以此而言,只有豫信为代表的河南国资有权选择符合其利益的上市方式。
在豫信对超持股下降近一半的情况下,再看看究竟哪种方式对河南国资更有利?一种是继续稀释下降,另一种是盘活存量+主导募集配套认购,能使持股占比明显回升,且“壳”成本的近2/3由其他股东共同承担了。
六、超聚能在超聚变明牌上市之际大量转让股份,按340亿左右估值转让明显是大幅让利。我感觉河南方面谋求的不仅仅是一家超聚变上市,而是在下一盘大棋,涉及的也不仅仅是一家企业,而是人工智能这一个庞大产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整体布局,利用资本市场抢占行业制高点,从而赢在全局。
至于超未来会如何运作,我不作结论,见仁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