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0:54:2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股价连续大幅下挫之际,副总裁刘斌于2026年2月3日披露新减持计划,拟于3-6月减持4.76万股,且其2025年9月已高位减持套现,减持时点与董秘密集放利空高度同步,请问该减持是否利用未公开经营信息?公司是否对刘斌本次减持做内幕信息隔离核查?“个人资金需求”的表述过于笼统,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真实减持动因,是否涉嫌配合市场情绪收割中小投资者?
荣科科技:
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恪守《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所有对公司股价、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已及时、准确、完整披露。 刘斌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股权激励解锁后的无限售流通股,其在履行完限售期、业绩考核等全部激励约束要求后,依法享有对自有股份的处置权。本次减持确系基于其个人资金安排的真实需求,与公司经营判断无任何关联,全程遵守监管及公司关于董监高股份变动的规则。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2-05 20:45:3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