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仅强调“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却未提及子公司辽宁智维云作为超聚变金牌经销商的深度业务合作关系,包括代理销售超聚变算力服务器、参与相关项目建设等。公司为何刻意淡化这一重要业务关联?这种选择性披露是否会导致投资者对两家公司的实际关联程度产生误判?请公司详细说明辽宁智维云与超聚变的业务合作规模、利润占比,以及该合作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潜在影响。
荣科科技:
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所有对外披露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智维云为公司旗下子公司,目前为超聚变铂金经销商,其与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主要为区域性的市场代理与项目合作。此类业务合作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活动范畴。
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所有对外披露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智维云为公司旗下子公司,目前为超聚变铂金经销商,其与超聚变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主要为区域性的市场代理与项目合作。此类业务合作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活动范畴。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1-30 1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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