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将于2025年1月14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将于2026年1月14日届满。二、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1月14日。本次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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