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罗新建)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各项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新建,男,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郑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会长、名誉会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8 2 6 0 0 否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共 6 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情况;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重点开展工作,从问题导向出发,坚守内部审计长期目标和根本职责——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出现重大风险;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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