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267,526,000股股份(占先声祥瑞已发行股份的7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就本次交易事宜制定了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保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在本次交易相关信息首次披露前的历次磋商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
2、交易相关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
3、上市公司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
义务。
特此说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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