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文德)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文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今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陈文德 6 0 0 3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本年度,共召集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 2 次会议,分别对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审阅,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各委员讨论,拟确定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4 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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