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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2:08:38 股吧网页版
朗玛信息: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50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大华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其他执业规范和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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