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5-064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按照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 666.67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97,048,299股)的 0.6686%;按照总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333.33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97,048,299 股)的 0.33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截至本公告日,除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新任职工董事王晓红女士(任期自
2025 年 9 月 5 日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
6,700 股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持有公司股份 49,8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1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0303%)的 5%以上股东王红女士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09%、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3026%),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存在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况,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发生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可能存在回购方案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
(3)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未来创新产品发展及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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