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6-00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2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按照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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