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转债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 2021 年 2月 19日经温州宏丰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州宏丰”“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5月 20日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1.2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2,12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05.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52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2年 4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41”。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2,126.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7%,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2.0%,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3.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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