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23:06:40 股吧网页版
年报“难产”,证监会:立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K图 300280_0

  5月6日晚间,紫天科技(300280)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4月14日晚,紫天科技曾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通知函》,告知公司截至4月11日仍未与亚泰国际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

  5月6日晚间,*ST恒立、金力泰、天茂集团等公司也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被证监会立案。

未聘请年审会计师

  公司年报“难产”

  4月14日晚,紫天科技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亚泰国际发来的《通知函》,告知公司截至4月11日仍未与亚泰国际签订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欠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亚泰国际将不再与公司洽谈2024年年审合作事宜。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年4月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紫天科技4月30日晚间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称,因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市起停牌。因公司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事项,公司股票已于3月17日开市起停牌。鉴于上述两种情形,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面临退市风险

  紫天科技还面临着退市风险。紫天科技3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未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责令整改期限已于3月16日届满。公司未能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3月17日开市起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4月30日紫天科技公告称,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继续停牌,若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前多名高管和审计机构被罚

  此前,紫天科技多次被立案,公司多名高管和审计机构被罚。

  2024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2024年10月25日,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立案调查。

  紫天科技2月1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及原董事长姚小欣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于2月1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福建证监局拟对紫天科技责令改正,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姚小欣、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责令改正,均处以80万元罚款,同时对上述人员均处以10年市场禁入。

  同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对紫天科技审计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审计机构亚泰国际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北京亚泰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田梦珺处以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措施。

  除上述两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外,紫天科技还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业内人士认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恶劣,应当予以严惩,监管部门对该行为作出“资金罚”与“资格罚”的双重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出清“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与雷霆手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