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渊,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 2008 年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科技奖三等奖,2011 年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奖一等奖,获 2009-2011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14 年入选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14 年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奖特等奖,历任江南大学数字媒体学院院长、科技部信息安全技术领域 863 专家组成员、无锡市计算机学会副秘书长、中国计算机学会外设委员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太湖云计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席会议 5 次。
2、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会议 3 次。
3、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实际出席会议 3 次;应出席
提名委员会 2 次,实际出席会议 2 次。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准时参加相关会议,并提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材料。在会议讨论中,本人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并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所有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就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多阶段的沟通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及公正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仔细阅读相关资料,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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