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5-076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归属情况,董事会同意新增股本 3,315,960 股,新增注册
资本 3,315,96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4,689,108 股变更为 308,005,068 股,注
册资本将由 304,689,108 股变更为 308,005,068 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 2022 年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章程备案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 年 11 月修订)。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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