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61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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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 1-2
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 1-9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5T00161号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梅安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梅安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梅安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梅安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19,118,955股,发行价格为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4,289,966.85
元,扣除发行费用6,385,961.2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04,005.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中喜验字[2021]第00015号《验
资报告》验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
议案》。调整情况如下:
序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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