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安富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杨安富,会计学副教授。1995 年 7 月至今在重庆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
今在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在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次) 4
报告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4
报告期内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 2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次) 12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次数 次数(次)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 (次) (次) (次)
杨安富 12 7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提名委员会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3 次会议。本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根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本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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