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 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实施了有效 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 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并召开了 6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第六次会议 月 22 日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短期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七次会议 月 23 日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八次会议 月 30 日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 并在德国法兰克福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 并在德
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
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境外发行 GDR 新增境内基础 A
第九次会议 月 14 日 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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