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简称:阳光电源 证券代码:30027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阳光电源、上市公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计划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告、本报告 指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满足归属条件后,按激励计划约定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获得由公司定
类限制性股票 向发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拟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
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激励对象为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中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阳光电源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阳光电源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均由阳光电源提供,阳光电源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阳光电源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阳光电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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