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5-02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
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 3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陶高周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金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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