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悟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现本人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本人蒋悟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历、博士后。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向公司出具了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就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会议2次,以通讯表
决方式出席会议3次,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否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形、重大事项审批流程等事项进行问询和了解,对相关议案及事项不存在异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2 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就同地区、同行业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方案的合理性,并持续关注薪酬方案的后续执行。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内控建设、信息披露等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仔细审查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就相关问题向公司进行咨询和了解,并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建议和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16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除现场参会、实地考察外,本人与公司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保持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关注
媒体、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和运行动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内容进行了解,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管理各个流程、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024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相关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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