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间,兴源环境(300266)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两家子公司涉及两起重大诉讼案件,涉案总金额合计约8037万元。目前两起案件均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祥县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瑞公司”)作为原告,就行政协议纠纷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嘉祥县人民政府、嘉祥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并将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列为第三人。该案涉案金额5255万元,中瑞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嘉祥县政府支付已完成的PPP项目投资金额4780.12万元及投资收益损失474.93万元(暂计至2025年12月8日,实际计算至付清之日),并要求嘉祥县文旅服务中心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背景显示,中瑞公司与嘉祥县文旅服务中心于2017年签署了《嘉祥县武氏祠景区开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合同。中瑞公司称已按约履行义务,但被告未履约导致项目停工。2024年5月,嘉祥县相关单位将PPP项目部分内容另立新项目招标,中瑞公司认为被告已放弃原PPP项目,故提起诉讼。
另一案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兴源环保”)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成为反诉被告,被北京恩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恩菲环保”)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82万元。恩菲环保请求判令兴源环保支付违约金及罚金828.64万元、赔偿实际损失1953.16万元,并要求确认其债权可与兴源环保主张的合同债权抵销,同时要求交付相关资料并赔偿因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
该案件源于2021年4月双方签署的《厢式压滤系统采购合同》。兴源环保称已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且质保期已届满,但恩菲环保未支付剩余货款,兴源环保因此先前提起诉讼,恩菲环保随后提起反诉。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9起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从1.6万元至401.51万元不等,案件进展多为一审阶段。
兴源环境表示,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案件进展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数据为准,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农业农村生态、环保装备及智慧环保、环境综合治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环保装备及智慧环保、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农业农村生态。
业绩方面,兴源环境主业持续亏损。公司2020年至2024年持续亏损,其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9亿元、-3603万元、-5.52亿元、-9.90亿元、-3.02亿元。
1月28日,兴源环境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亿元至2.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60%至30.52%。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2亿元。
兴源环境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减亏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一项较大金额的不动产拆迁收益,通过债务和解的方式取得多项债务重组收益,以及公司平均借款利率下降导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同时,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存量有息负债余额较高导致年度财务费用较高,以及个别应收类资产收款不及预期计提了较大金额的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月10日收盘,兴源环境报2.60元/股,公司总市值40.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