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3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一: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均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2,398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案件二: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均为被告。
3、案件涉案金额:3,656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评估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重大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一:
湖北省正源市政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正源”)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起诉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境”)、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东兴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湖北省正源市政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21,981,600.70 元及利息 200 万元。
2、判令被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3、判令被告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就巴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 PPP 项目(以下简称“巴东 PPP 项目”),因湖北正源与浙江兴艺工程结算发生争议,遂引发本案诉讼。浙江兴艺作为巴东 PPP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巴
东兴东作为巴东 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兴源环境作为巴东PPP 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
案件二:
湖北正源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向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起诉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水美”)、浙江兴艺、兴源环境、巴东兴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湖北省正源市政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 、 判 令 被 告 浙 江 水 美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立 即 支 付 所 欠 工 程 款
35,560,664.18 元及利息 100 万元;
2、判令被告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3、判令被告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4、判令被告巴东兴东水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三)本次诉讼背景情况
就巴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 PPP 项目(以下简称“巴东 PPP 项目”),因湖北正源与浙江水美工程结算发生争议,遂引发本案诉讼。浙江水美、浙江兴艺作为巴东 PPP 项目施工总分包单位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巴东兴东作为巴东 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兴源环境作为巴东 PPP 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被列为本案共同被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管辖法院
受理日 原告/申 被告/被 涉案金额 案件进
序号 案由 或仲裁机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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