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间,兴源环境(300266)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浙江兴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兴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三主体诉至阜康市人民法院,案件处于一审未开庭阶段。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原告为浙江兴艺,被告为阜康市人民法院起诉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曾用名:阜康市林业局)、新疆阜康梧桐沟国家沙漠公园管理中心(新疆阜康特纳格尔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涉案金额合计约3974万元。
回溯背景,2017年10月9日,阜康市林业局委托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就阜康市三十万亩生态建设示范工程PPP项目发布《招标文件》,原告参与投标,2017年12月25日,阜康市林业局和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向原告发送《成交通知书》确认原告为社会资本方。原告组织人员、机械等进行施工,但各被告至今未进行结算,也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项,成为诉讼直接原因。
浙江兴艺核心诉求包括:确认2019年3月4日签订的《阜康市三十万亩生态建设示范工程PPP项目》合同已解除,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暂估3936.81万元(含工程款、垫付费用、误工损失)及对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
此外,公告还披露2025年9月新增的三起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9月25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受理两起朱其林诉浙江兴艺及长兴县蓝阳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案件,案由分别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涉案877.04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341.92万元),后者已进入一审;9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杭州银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兴源环境另一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涉案12.77万元),目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
资料显示,兴源环境主要业务包括环保装备及智慧环保、环境综合治理、农业农村生态等。
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2亿元,同比增长2.74%;归母净利润亏损3493.0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8807.4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1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9289.8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88.08万元,上年同期为4056.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