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16:59:06 股吧网页版
兴源环境: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8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一: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与金融机构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宁波市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奉国业”)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被担保主体将根据实际融资情况确定)将发生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以部分项目的未来收款权(扣除项目贷款还本付息后的余额)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质押反担保,同时由公司向兴奉国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关联交易二:

兴奉国业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公司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向兴奉国业提供了相应额度的反担保。该事项已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为保障担保方权益,公司拟向其追加提供相应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河头路 151 号 15 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楚楚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持有其 100%股权
2、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兴奉国业营业收入 4,851.79 万元,净利润 3,043.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兴奉国业资产总额 278,057.61 万元,净资产 146,231.54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兴奉国业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兴奉国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
成关联交易。

4、兴奉国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一:

(一)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对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3、担保范围: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及因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而产生的应付相关金融机构的全部债务,包括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期限确定

6、担保费用:0.5%/年

(二)反担保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反担保对象:宁波市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反担保范围:以兴奉国业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以及担保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代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偿还的全部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该担保方为实现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