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为更好地开展储能项目建设,新至双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至双碳”)已获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人民币 11,300 万元批量授信额度,用款主体为新至双碳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主体”)。应嘉兴银行要求,公司拟为被担保主体在嘉兴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3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主体将根据储能项目推进后确定。暂无具体信息。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被担保主体在嘉兴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3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障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627,7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80.3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65,173.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06.35%。其中,公司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山西水投艺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3,26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41%,其余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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