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因虚假陈述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兴源环境在 2024年1月8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认定,兴源环境因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导致2016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针对此次处罚提起的索赔案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兴源环境需赔偿股民部分损失。
2025-04-10 06:30:29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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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在2017年5月18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兴源环境股票,便符合索赔条件,在2026年7月12日前可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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