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科晶、郭丽华
(三)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四)培训地点:现场及线上视频培训结合
(五)培训人员:刘科晶
(六)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治理及董监高行为规范和募集资金的运用及监管,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通光线缆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通光线缆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通光线缆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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