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通光线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 元,
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9,436,550.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260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一)资金募集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779,999,996.60
减:直接扣除的承销费用 9,528,301.84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 770,471,694.76
减:支付的发行费 1,035,144.46
加:税金置换 0.00
募集资金净额 769,436,550.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45,878,285.3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78,655,817.21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25,680.63
(三)募集资金余额 48,228,128.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
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中
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于 2023 年 7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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