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李远慧,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智
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本人需出席 7 次,均亲自出席,没有
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本人本着独立、审慎、尽责的原则,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谨慎的态度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需列席 2 次,均列席参加。在
股东大会上,本人积极听取与会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认为,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事项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未出现委托其他董事会成员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均按照上述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相关议题及事项并听取相关汇报,与委员会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需出席 2 次,均亲自出席,
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相关议题及事项并听取相关汇报,与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检查、审阅定期报告及其他董事会议案、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报告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并与年度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做好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指导,支持促进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
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五)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已达 15 天,除现场参加公司会议外,也通过前往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及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与相关部门及人员交流,实地探访公司市场开拓、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情况,依托专业人士的经验背景为公司在高质量合规发展、谋定区域发展战略布局、解决区域业务发展症结等方面提出建议,能更为综合地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