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7 次,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
2 次股东大会。
监事会召开情况:
1、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标的公司股权的议案》。
2、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原则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规范意识明显提高,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完善了各项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议事制度、议事程序和议事方法。确保了公司持续经营、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2、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相应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