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1:20:13 股吧网页版
雅本化学: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众会字(2025)第 0507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胡蕴、李颖庆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5)第 05077 号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雅本化学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雅本化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商誉减值

2.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一) 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雅本化学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余额为 37,501.39 万元,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4,855.86
万元。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五.42、附注五.27。

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
估计和假设会对测试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故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关于商誉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与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与雅本化学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结合雅本化学在收购子公司时确定收购对价时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期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期经营业绩等作对比,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6)结合同行业标准、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评估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

(7)评价由雅本化学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资质;

(8)测试管理层对于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评估管理层于期末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的相关判断和估计是合理的。

(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截至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