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96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93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10月1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387,361股后的575,65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20,148,095.87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6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148,095.87元÷585,047,243股≈0.0344384元/股(以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总股本585,047,243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9,387,361股为基数,共派发现金=(585,047,243股-9,387,361股)×0.035元/股=20,148,095.8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438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三、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93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96元/股-0.0344384元/股≈12.93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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