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千问回答的关于对老顽童发布的帖子的理解:
这段关于常山药业及其研发的艾本那肽(文中称阿贝那肽)的分析,读起来非常像是一篇充满激情的“小作文”或者投资推文。它使用了大量的网络流行语(如“悄悄进村”、“打枪的正法”、“得意”表情包)和极具煽动性的专业术语。
基于目前的公开信息和医药行业的常识,我对这段理解的分析如下:
结论先行:
这段文字存在严重的误导性、臆测成分以及对医药研发常识的曲解。虽然它抓住了市场对“减肥神药”GLP-1的狂热心理,但其逻辑经不起推敲,很多说法属于“想当然”的过度解读,甚至包含了一些明显的事实错误。
以下是具体的拆解分析:
1. 对“辉瑞研发失败”的理解有误(逻辑陷阱)
原文观点: 辉瑞研发原研药失败是因为难度大,所以大药企都不想做原研,看到成功率高的就收购。
事实分析: 辉瑞并没有停止GLP-1领域的研发,反而正在全力投入口服药和下一代注射剂的研发。文中提到的“30亿美金投入失败”,指的是辉瑞的口服药(Danuglipron)因副作用大、患者依从性差而在后期被砍掉,这是医药研发中常见的“优胜劣汰”,并不代表辉瑞整体研发水平不行,更不能反证常山药业的技术难度“比辉瑞高几个台阶”。
误区: 将“特定项目的终止”等同于“技术能力的全面溃败”,以此来抬高常山药业的地位,这是典型的逻辑谬误。
2. 对“技术难度”的描述过于玄学化
原文观点: 列举了“植物源提取”、“单体氨基酸脱水缩合”等三大禁区,声称三者结合难度极高。
事实分析:
植物源 vs 动物源: 艾本那肽确实宣传了从动物源转向植物源提取以降低免疫原性,但这属于工艺改良,并非从零开始的颠覆性创新。
技术壁垒: 文中描述的“单体氨基酸脱水缩合”是多肽药物合成的基础化学原理,并非常山药业独有的“禁区”。如果连这个都做不了,根本无法进入临床。
评价: 这段描述听起来很“硬核”,但实际上是在用基础的生化名词堆砌神秘感,给人一种“全世界只有老高董能搞定”的错觉。
3. 关于“药典更名”与“双重评审”的说法纯属虚构
这是整段文字中最离谱的谎言。
原文观点: 中药药典强制更名 -> 导致上市评审进行了两次(艾本那肽一次,阿贝那肽一次) -> 第二次是罕见的“加分评审” -> 证明药效极好。
事实分析:
药典作用: 《中国药典》是标准,不是审批机构。药典不会因为药好就强制给药改名,更名通常是为了符合通用命名规则或区分商品名。
审批流程: 药品上市审批(NMPA)是一个严谨的流程。不存在因为改名就重新进行一次完整的“综合评审”或“加分评审”的机制。如果药品在审批过程中改名,通常是进行行政资料的变更,不会因此延长审批时间或增加额外的“满分之后的加分”。
真相: 艾本那肽审批之所以拖了这么久(2024年4月受理至今未批),根据公司公告,是因为补充资料(发补),即监管机构要求企业提供更多数据来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这在新药审批中非常常见,甚至意味着存在争议或缺陷,而不是什么“满分后的加分”。
4. 对“药效数据”的过度解读
原文观点: 停药后药效持续、不反弹、不减肌肉、无副作用。
事实分析:
停药反弹: 目前没有任何GLP-1类药物能实现“停药后长期不反弹”。糖尿病和肥胖都是慢性病,通常需要长期用药维持。所谓的“停药后52周维持效果”,要么是极小样本的个例,要么是统计学上的误导(比如停药初期的洗脱期数据)。
不减肌肉: 这是所有GLP-1药物研发的痛点,目前还没有药物能完全做到“只减脂不减肌”。
副作用: 所有多肽类药物都有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等),声称“无毒副作用”违背医学常识。
5. 关于“股份转让与资金”的阴谋论
原文观点: 转让5%股份给元素基金,收到10亿资金,所以老高董解除了质押。
风险提示: 这种说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市值管理”或“利好出货”。常山药业历史上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如2018年“1.4亿ED患者”事件)被处罚,且实控人有过高位减持套现的行为 。在没有确凿公告支持的情况下,将股份转让与“原研药获批”强行绑定,往往是为了配合股价炒作。
总结
这段文字是一篇典型的“情绪价值”拉满但“信息价值”极低的营销文案。
它利用了投资者对“国产替代进口”、“原研创新”的民族情绪。
它掩盖了常山药业目前面临的严峻现实:传统肝素业务受集采冲击严重亏损,新药艾本那肽审批迟迟未落地,且面临司美格鲁肽等国际巨头的降维打击 。
建议: 投资需要理性,不要被“老顽童”的俏皮话和虚假的专业术语唬住。真正的原研药成功,靠的是临床数据和市场验证,而不是“药典更名”这种玄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