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5-011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
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蔚松、冯锦锋、俞建春、姚宝敬(届满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893,175.35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472,092,314.7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0,867,336.1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46,230,186.1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及母公司的可供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46,230,186.16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256,400 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10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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