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测算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时基于的假设和前提条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如下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末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 662,153,834 股为基础,并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9,150.00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2,362.24 万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根据最终发行价格调整后为准)。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最终发行数量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251.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24.57万元。假设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①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4 年度持平;
②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同比增长 10%;
③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 2024 年度同比下降 10%。
该假设分析仅用于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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