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一)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
民币 2,000 万元,业务周期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业务
周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业务周期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业务周
期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审议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美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美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二、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单日
期末占用额度
投资情况 获批的额度 交易类型 最高余额是否
金额
超过获批额度
沪铜期货套期保 保证金不超过人
期货合约 1,145.57 万元 否
值业务 民币 2,000 万元
交易额度不超过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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