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5年 4月 23日上午 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栋 B座 27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
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14,218.3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892,911.6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989,291.16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2,777,391.2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77,712,452.6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777,391.24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