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修订《公司章程》,
删除原“第七章 监事会”、删除监事的表述、将监事会权限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权限、将“股东大会”更改为“股东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
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
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其他主要
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作为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3 新增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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