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 2025-057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1 月 16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股权转让、业务重组、非公开发行、资产剥离、债务重组、资产注入、资产重组等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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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