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万晓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1963年生,四川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博士,国家司法鉴定人(信息通信领域),二级教授,中共党员。1992年5月—2000年4月任重庆三峡通信建设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4月—2005年5月历任重庆重邮信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设计公司董事长、建设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23年6月,历任重庆邮电大学实验设备处处长、重庆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重庆邮电大学现代邮政学院兼任院长、重庆邮电大学下一代网络技术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是通信工程技术专家、投资咨询专家、通信运营战略管理专家。2023年11月起任初灵信息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2次。在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阅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全部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时间 委员会届次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 《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2024/4/23 会薪酬与考 案》
核委员会第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
2024/11/25 会薪酬与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
战略委员会
第五届董事
2024/1/15 会战略委员 《关于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
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时间 委员会届次 审议事项
第五届董事
2024/4/23 会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4/6/25 会独立董事 《关于向杭州妙联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
专门会议第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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